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 ,财政部、海关总署 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》,分步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 、光伏电池(又称太阳能电池)等部分电池恢复征收消费税 。

《公告》规定,自2026年9月1日起 ,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 、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;自2027年9月1日起,对上述电池产品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自2027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照2%税率征收消费税;自2028年4月1日起,对光伏电池按照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《公告》同时明确 ,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,对钠离子电池、固态电池、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 、叠层电池、砷化镓电池免征消费税 。

(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)
